1+1 = 2 ? 哥德巴赫猜想!
九月 23rd, 2004
在朋友站上有討論一篇有關[求助]「客觀」的定義是什麼?剛好對其中討論的"1+1=2 的證明"有興趣,所以就順手查了一下資料。
原來 1+1 的學問這麼大!
我去查了一些資料,剛好對這個有點興趣。
「任何大於2的偶數,都是兩個質數的和。」
根據哥德巴赫猜想,"1+1" 應該是沒有被證明出來,目前最好的結果是證明出來 "1+2",還是中國的數學家證明出來的。
可以去google上找,應該不難找,直接查"哥德巴赫猜想",可以找到一堆,如果有人證明出來,那2000-2002年的懸賞百萬獎金應該會被領走,到目前為止,好像還沒聽到有人解出來。
所以我"客觀"的認定,1+1還沒被證明出來。
http://hk.geocities.com/mathsworld2001/mathematicians/goldbach.htm
http://www.hongen.com/edu/kxdt/sxwg/kf012001.htm
http://www.cass.net.cn/webnew/file/200305286712.html
| 摘錄: |
| 1920年,布朗利用自己創造的「布朗篩法」,證明了(9+9)。 1924年,德國數學家拉德馬哈爾證明了(7+7)。 1932年,英國數學家愛斯特曼證明了(6+6)。 1938年,蘇聯數學家布赫斯證明了(5+5),於1940年,他又證明了(4+4)。 1941年,蘇聯數學家林尼克發明了「大篩法」,證明了每一個充分大的數可以用兩個素數和2的數次幕來表示。後來瑞尼採用了林尼克的方法,提出了(1+c),c是某一個大數目。 1948年,匈牙利數學家蘭恩易證明了(1+6)。 1956年,著名數論家維諾格拉托夫又證明了(3+3)。 1957年,中國數學家王元證明了(2+3)。 1962年,中國數學家潘承X證明了(1+5)。同年,他又與王元一起證明了(1+4)。 1973年,中國數學家陳景潤利用自己發明的「陳氏定理」,證明了(1+2),這是目前最好的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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